創作一定要講道理嗎?說教感很重怎麼辦?


小時候寫作文都被叮嚀要文以載道,影視漫畫小說如果富含哲理就會被推崇,「說教講道理」是創作的標準配備嗎?

先說結論,我認為不是。

我以前寫故事的時候,其實也是文以載道的信仰者,例如我會先在紙上塗塗寫寫,最後決定,好,我要來講「正義必勝」,然後開始發想什麼是正義、延伸成故事會是什麼?

但漸漸地,我感覺膩,其實對於這些道理也沒有非常深刻的體會,當我預設了要講道理,就算那些道理的詮釋,都是使用我親近熟悉的元素,但我仍感覺到勉強,有時候為了進入道理,連角色行為與情節合理性都會受到擠壓變形。

同時之間我看台灣的電影、影集或小說漫畫,那股熟悉的說教味也不時會冒出來,正要到了娛樂高潮,就出來澆冷水。那些大道理當然是「正確」的,可是被安插在故事中,略顯生硬。

因為察覺到他人作品的缺點,令我開始思索這件事,而後我發現,我似乎不是唯一一個有這樣感覺的人,我也看到網路上的一些討論,覺得哪部作品還不錯,但就是說道理煩了些……

這讓我用同樣標準來反省自己,然後我突然察覺到,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「文以載道」成為了寫作的頭號標準配備?我根本沒有察覺到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,就已經堅持要這樣做了。我回顧自己,我認為是臺灣社會從小的作文教育令我習慣這樣的模式。

文以載道,師長會誇獎,文以載道,分數會高,文以載道甚至還不夠,最好還引經據典,大家才會覺得你有深度有學問。

但故事要追求的是這些嗎?只有這些嗎?那為什麼還要寫故事,直接去寫作文不就得了嗎?故事應該還可以創造更多價值吧。

後來我看了一部漫畫叫做《爆漫王》,裡面的JUMP編輯提到,故事「有趣」才是最重要的。站在一個商業誌的角度,這樣的發言恰如其分,不過這有點醒了我,原來世界上對故事價值的追求不只一種啊。

慢慢地,我開始調整創作的順序,例如《公主的詛咒》,還是會保留一個議題核心,但是加強了娛樂性,我發現讀者反應變好了,也不影響他們對內在議題的吸收。

接著我寫出《入伍吧!魔法少女》,這個故事不為某個大道理而寫,但用魔法少女的角度對軍旅生活做出一點反諷跟娛樂,讀者同樣也很喜歡。

再之後,我創作了《我在詐騙公司上班》,這個故事的創作順序已經完全不把道理放在其中了,單純就是針對故事主題,來做我想得到的最有趣的發揮。有趣的是,讀者很喜歡這個故事,而因為這個主題與社會脈動息息相關,我也在過程中寫出一些我自己的觀點,這些觀點也被讀者吸收或討論。

可是我的這些觀點與看法,都不是為了故事裡的某個大道理來服務,我還是把重心放在創作出有趣的情節上,但讀者看完以後,卻也會覺得有所探討。

當我把講道理的心態拿掉,換成是個人觀點的自然流露,這樣的結合更自然,也更讓讀者買單。所以其實也不用一開始就想著要文以載道,照樣還是能夠創作故事。

這讓現階段的我有一個體悟,原來故事本身就有寓言性質,只要能洞見一部分真實的人性,讀者自然就會在其中找到意義,並且自己延伸做出詮釋了。

謝東霖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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